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

发布者:魏建发布时间:2017-09-07浏览次数:1134

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,保护国家财产及生命安全,保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消防法规及《南京邮电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结合中心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认真贯彻落实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的消防方针,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预防火灾始终放在首位,采取有效措施,防患于未然。

二、定点放置消防器材,认真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、定期检查与更新工作,严禁挪用。

三、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报警、灭火等常识。发现火灾及时报警,积极扑救,尽可能减少火灾损失。

四、不得私自架接电器设备、照明灯具和电线。使用电热工具(如电烙铁)时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使用,用完及时切断电源。

五、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规程,不得违规操作。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操作各种仪器设备。

六、保持仪器、设备清洁,防止仪器设备因灰尘造成仪器设备短路起火。

七、禁止在机房内使用电炉、火炉、煤气等炉具;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、易腐蚀、剧毒等化学危险品;严禁在机房吸烟;禁止在工作场所焚烧废纸。

八、每天下班前,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,确认无事故隐患,关好门窗,切断电源(有特殊要求的除外),方可离开。值班人员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,不得擅自离开。

九、定期进行全面认真的安全大检查,特别要做好节假日的防火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隐患并立即加以整改,力争做到防患于未然。

十、对因失职、渎职或严重失误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,坚决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。